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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标

通山县城乡新能源公交客运综合服务一体化工程工程总承包(TSZX-202303FJ-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3: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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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城乡新能源公交客运综合服务一体化工程工程总承包(TSZX-202303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X-202303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城乡新能源公交客运综合服务一体化工程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202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咸宁咸运集团通山奔阳运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申请专项国债和单位自筹):100.0%招标人为湖北咸宁咸运集团通山奔阳运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通山县大路乡吴田村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95亩,总建筑面积45555.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871.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84.5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业务综合楼、二级客运站、车辆检测站、物流园、新能源充电站、停车场、加油站、车辆修理厂。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工程设计、施工、竣工图编制、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2.2.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2.2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03

合同估算价:17279.86万元

2.3其他: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目标: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2)施工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设计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其它要求:

1、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管控等事项。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0 年、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2019年之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⑦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各专业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5)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 (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咸宁咸运集团通山奔阳运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通山县通羊镇通黄路口西北角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158号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
邮编:
43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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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100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游工
电话:
13997513327
电话:
0715-8211188/186072496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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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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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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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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