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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厅和山西省行政审批管理局联合下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决定自2025年6月1日0时至2027年5月31日24时,对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全额补贴。
5月14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辽宁省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对行驶辽宁省高速公路且正常使用ETC的氢燃料电池货车采立证取预约制,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后,通过差异化方式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执行期为3年,自2025年5月16日起实施。
截止目前,累计有11个省市推出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减免政策。
这些省份分别是辽宁省、山西省、河南省、内蒙古包头市、青海省、四川省、湖北省、陕西省、吉林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山东省。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是首个试点省份,于2024年2月26日下发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该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政策试行期为2年。
随后,2024年5月28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也相继下发氢能源车辆奖补通行费实施方案,要求对通行鄂尔多斯市境内且行驶路段为鄂尔多斯市境内收费公路的氢能源车辆通行费进行全额奖补,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试行期两年。
根据这11地下发的文件,大多地方执行期为两年,其中,辽宁、湖北、陕西执行期为3年,四川省执行期则为4年。而河南省仅有一年,执行期为2025年1月25日0时-2025年12月31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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